“三百万,拿去吧。”
然而此时的柳崇文也基本上丧失了八成的行动能力,坐倒在狗尸旁喘气。
“这件事我算是有了交代,现在我们来聊一下另一件事吧。”洪天赐看似悠哉地走下了场,站在柳崇文面前。
他弯下腰,从一个极有压迫感的角度俯视着柳崇文。
“吴芸给了你多少好处,让你这么给她卖命?”
在他说话的瞬间,那两名保镖出手将一旁的厉若水全身都按倒在了地面。
洪天赐将那节掉落在一边的一头露出断裂金属的狗腿踢到了柳崇文面前。
“你去把她儿子杀了,不仅这三百万归你,你家的那点破事儿我也可以帮你摆平。我还会送你出国,去到一个别人永远找不到的地方。”
似乎想到了什么,洪天赐又加码道:“或者,你想不想继续读你的那个什么文学?给我一点时间也不是不能做到。”
那金属腿骨寒光逼人,布满血丝的金属光面反射出了柳崇文没什么血色的面庞。
半晌后,他捡起那根腿骨,强行撑着身子站了起来,朝着厉若水的方向走去。
被按住的厉若水疯狂挣扎,但是只换得一个被越压越紧的结果。
自己明明戴了口罩也换上了杨千给自己精心准备过的伪装,为什么会被发现啊!
“香城人,只对自己老板效忠,老板的儿子可不是老板啊。”洪天赐笑着说。
然而下一秒,那根腿骨直直地捅进了洪天赐的喉咙。
柳崇文轻笑一下,手上的腿骨被他扭转了九十度插得更深了些。
“香城人,只对自己老板效忠,老板的老妈可不是老板啊。”
要真名
俗语说“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这在香城这句话变成了“下怕跟错人,上怕看走眼”。
不过在下的要是跟错了人最多不过落个碌碌无为,在上的看走了眼大概率就会面临血光之灾。
洪天赐坐上高位之后一直自负得很,而且自认看人的眼光毒辣无一疏漏。
更何况他刚刚面前跪倒在地上的柳崇文的表现,无论是眼神还是微表情,都像极了他常见的那些蝇营狗苟之辈。